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更新观念,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充分释放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促进了我国经济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持续拓展,商事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是向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重要标志
商事制度是规范市场主体和商事活动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定,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性制度。过去,我国经济活力不足、创新乏力,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对微观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过多、行政干预过多,制约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我们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在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上下功夫,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不断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成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一大亮点,展现出鲜明的改革特点。
从试点探索拓展到整体推进
改革的顶层设计来源于基层实践。我国改革开放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充分发扬基层的首创精神,为整体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商事制度改革同样是从基层起步。2012年,广东省率先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北京、天津、浙江、重庆等地区都积极开展了传统登记方式改革。正是基于各地鲜活的改革实践,我们与有关部门深入研究,于2013年10月报请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从2014年3月1日起全面推进改革,为推进改革做了整体设计,明确了改革的总体部署。
从微观改革拓展到宏观制度建设
商事制度改革,切入点是微观,是针对百姓投资创业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点是宏观,通过改革着力推动体制机制的完善。改革之初,把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把企业年检制改为年报公示制等改革,看似微观、具体,却蕴含着丰富的改革内涵。不仅降低了准入门槛,提高了社会资金效率,也培育了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为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项改革的推进,改革的焦点进一步拓展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成为“放管服”这场深刻革命中的重要突破口。
从单一部门改革拓展到多部门的综合性改革
最初的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是工商系统自身的改革,如将市场巡查改为随机抽查等。随着“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任务的展开,商事制度就从工商自身的改革,拓展为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成为影响长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改革。改革的综合性越来越强,涉及的改革部门越来越多,改革的宏观效应越明显,相应对改革的统筹协调、部门协同、有序推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激发市场活力拓展到规范市场秩序
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有活力、有秩序的。没有活力,市场经济就失去了生机;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失去了保障。我们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在推动营商自由的同时,着力保障交易安全;在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把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着力点。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监管模式逐步形成。
从便捷准入拓展到便捷退出
市场主体的便捷进入和便捷退出,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客观要求,也是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体现。大量市场主体进入,意味着大量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进入到经济运行、进入到市场竞争。一些市场主体,不适应市场需求,缺乏竞争优势,从市场中退出来,可以避免资源的无效占用。我们在提高市场准入便捷程度的同时,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破解创业者“退出难”的问题,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把法制保障贯穿到改革的全过程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坚持深化改革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始终遵循先立后破、依法改革的原则。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不依靠红头文件,靠法律法规,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使商事制度改革在法治下破题、在法治下完善。
通过几年的实践,商事制度改革改善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释放了我国经济蕴藏着的巨大潜力
改革前,市场准入门槛高、环节多、效率低、期限长、成本高,制约着百姓投资创业热情。通过商事制度改革,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改革的宏观效应不断显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企业是创造就业、创造财富的源泉,是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许多国家都把新设立公司的便捷程度、新设立公司的数量增长,作为创业创新的重要因素,作为经济繁荣程度的重要标志。商事制度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在全国掀起新一轮创业创新热潮。新设市场主体持续较快增长,成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成为创业创新活力的风向标。
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
大量新设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意味着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的不断涌现。近年来,在新设立企业中,服务业企业大增,占到80%以上。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互联网+”快速发展,为新常态下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新的动力。今年上半年,新设企业的结构性效应愈加突出,在三次产业中,第二产业增速加快,制造业明显提高,与宏观政策取向相一致,体现了振兴实体经济的政策方向。
扩大了就业和税收,促进了经济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就业不减反增,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据测算,2016年新设市场主体对城镇新增就业的贡献达到40%。同时,新设市场主体的税收贡献不断提升,为经济繁荣发展提供了微观基础。据分析,通过“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新设市场主体经营状况不断改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持续提升。只要市场主体有就业、有税收,相应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就会不断提高。
改善了营商环境,提高了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从国际趋势看,创造更为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改革潮流,也是增强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世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从2013年度到2016年度,我国营商环境的世界排名每年提高6位,这几年共提高了18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大幅上升31位。商事制度改革,不仅增强了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也提高了国际影响力。
从发展趋势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我国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依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发展的阶段,由过去追求优惠政策“洼地”,转为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高地”,这是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是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是经济走向繁荣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市场环境,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综合竞争优势的体现。只有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才能充分激发,市场经济才能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高效运行。这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客观要求。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动力
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升级,重塑经济增长新动能,关键是要发挥市场的力量,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只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竞争、鼓励创新,才能依靠市场发现商机、培育创新,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新活力。只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形成僵尸企业退出机制,才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只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害企业权益行为,才能为企业健康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只有改革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和制度安排,消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才能发挥我国统一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格局正处于深刻调整,竞争更为激烈。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环境成为重要的竞争力。市场环境、市场监管规则不仅影响本国的市场经济运行,也是影响跨国投资和国际竞争的重要因素。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
传统的政府主导、行政干预,对微观市场主体的大量行政审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转变传统的政府职能,关键要转变传统的思维定式,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政府要从发展的主体,转为推动发展的主体,要从过去直接干预经济、配置资源,转到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上来。在新的发展时期,抓环境就是抓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就是谋划最好的发展。
着眼未来,要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战略部署,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市场准入,是投资创业第一道门槛。门槛越高,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越少,市场越僵化,越缺乏活力。竞争促进繁荣,市场准入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基本前提。改善市场准入环境,关键是要改革,目的是要放活。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破除不合理的条条框框限制。继续推进“先照后证”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对标市场经济完善国家的先进水平,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切实缩短开办企业时间。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经济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市场竞争环境是企业优胜劣汰、持续发展的运动场。企业要健康发展,需要市场公平竞争,否则,就不能优胜劣汰。目前,社会上出现一种好的趋势,企业对政府优惠政策的期望在减弱,对市场公平竞争的要求在增强。这是我国企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更相信市场,不再迷恋政策优惠。要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商标、广告、网络、合同等领域市场监管,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盗版侵权、互联网新型传销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
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我国拥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但由于产品质量和消费环境的制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还没有充分释放。全国两会期间,百名企业家联名倡议打假,表明假冒伪劣问题已经从消费领域延伸到生产领域,从影响消费者延伸到影响生产经营者。持续扩大消费,必须不断改善消费环境,从天下少假到天下无假。要根据消费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加强日常消费领域、互联网等新兴消费领域和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秩序。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和机制,完善维权体系,健全维权渠道,加强消费宣传和消费引导,提高百姓消费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市场经济在发展,市场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健全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改革监管体制,强化法治保障。特别要创新监管政策,把竞争政策贯穿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用竞争政策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要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部门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要既注重产业政策,又注重竞争政策,在对企业优惠支持的同时,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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