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关于第13503090号“天宝宁”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依法认定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第576714号“天保宁”商标为驰名商标。
据悉,“天保宁”是继康恩贝、前列康和珍视明先后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康恩贝集团获得的第四个驰名商标。
提到“天保宁”,相信很多消费者并不陌生。早在1990年12月,康恩贝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天保宁”商标,1991年12月注册成功后一直使用至今,并多次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也是康恩贝旗下的重要商标和品
从1992年国内首个符合国际标准的现代化植物药——天保宁银杏叶片、天保宁银杏叶胶囊先后研制成功,到2013年新版金天保宁(OPC版)成功上市、2017年大品牌大品种工程正式启动。其间历经二十余载,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天保宁”从初露光芒到大放异彩,俨然成为了中国银杏叶制剂的重要品牌,引领银杏叶制剂产业不断升级,迈向更庞大的层级。
但也因为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天保宁”商标和品牌被某些有心人士所觊觎。为了“傍名牌”、“搭便车”,他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众多与“天保宁”近似的商标,如“天宝宁”等。
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康恩贝立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异议、无效宣告申请,并抓住契机请求认定“天保宁”商标为驰名商标。
众所周知,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此次“天保宁”商标被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既是康恩贝重视无形资产战略的重大成果,进一步提升了康恩贝本身所享有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以及“天保宁”商标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是社会对康恩贝的认可与鼓励,彰显了国家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政策。
随着“天保宁”驰名商标的认定,康恩贝品牌之林更显葱茏盎然。作为医药行业拥有驰名商标、知名品牌最多的企业之一,康恩贝已迈进品牌经营第一方阵之列,并被工信部列为品牌培育试点企业。知名药品和保健品在各自领域内各自精彩,更是承载着用户对康恩贝的由衷认可。康恩贝将以此为契机,不懈努力,不断追求,大力推进大品牌大品种工程,让生生不息的品牌力量,助推康恩贝成为中国医药产业卓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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