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日前的污染门事件作出回应,哈药表示27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通报,因哈药总厂手工监测结果达标,决定对哈药总厂不予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因有媒体报道和转载了题为《东北39家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的文章,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哈药总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的情况》的公告。2016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通报,因哈药总厂手工监测结果达标,决定对哈药总厂不予行政处罚。
进入冬季以来,随着供暖开始,企业锅炉运行控制调整频繁,导致氮氧化物在线指标有超标的情况。11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相关人员到哈药总厂核查情况,对企业燃煤使用、锅炉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同时黑龙江省环保厅责成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对哈药总厂氮氧化物排放情况进行手工监测,以进一步查明企业实际排放情况。11月9日,哈尔滨市环保检测站对哈药总厂进行了现场检测。11月27日,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通报,经环保部门手工监测核实,哈药总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依据手工监测核实情况,决定对哈药总厂不予行政处罚。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冬季锅炉运行管理,控制锅炉稳定运行,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排放;另一方面将认真分析企业在环保工作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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