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保健市场乱象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近日,省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整治的重点是普通食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以及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制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宁波特壹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岛金大洋食品有限公司将其生产的固体饮料以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等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梳理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格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市场准入,督促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原料管理和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重点企业和产品实施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超范围生产加工,是否非法添加,是否虚假标识和虚假投料,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规定,以及普通食品是否使用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特定药品剂型或名称,误导消费者为保健食品或药品的。
省局要求,对发现问题的,做到“五个一律”:问题企业一律责令立即整改;问题食品标签或包装、说明书一律没收并公开集中销毁;问题食品一律停止经营,责令主动召回;违法行为一律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发现食品中添加药品、非食品原料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持续到年底,省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适时通报。群众发现有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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