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栏目咨询微商要不要上税,安徽省工商局回复如下:
网友留言:
朋友圈里微商越来越多了,个人所得税也提高了。这微商应该放到什么位置,有吃的,有化妆品,各式各样五花八门,也不知道安全质量等等有没有保障,现在微商已经发展了两年了是不是要让这样肆无忌惮的发展下去呢!天天都是这些东西有点烦躁,麻烦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省工商局 2018-09-20 09:1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微商发展的问题,省工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认真阅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微商,作为近年来快速发展起来的新业态,在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在快速发展的背后,存在着商品质量良莠不齐、虚假宣传、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微信、微博朋友圈等只是匿名的社交平台,并不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尤其是对于经营者为自然人的微商,其真实身份信息无法审核和掌控,加之双方的交易都在虚拟网络进行,购货记录难以取得,又缺乏平台担保和有效的信用评价机制,因此,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监管部门无法迅速确定经营者真实身份、确定责任主体,这是目前微商监管最大的问题。
对新业态的监管,需要坚持审慎包容监管的原则,是管活不管乱、管优不管死,要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促进其规范健康发展。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意味着微商也将纳入监管范围,同时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微商经营者主体身份难以化虚为实的难题。下一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微商监管的新举措,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社会共治,推动微商这一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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