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绿叶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文件精神严查自律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近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市监竞争<201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监竞争<2018>8号)、《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市监竞争<2018>9号),公司已召集各职能部门研读学习文件精神,公司坚决拥护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对直企的决策部署,对“直销团队、销售企业”等非法挂靠,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予以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
苏州绿叶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叶”或“公司”)自获得直销牌照以来,一直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直销业务,针对上述文件公司重申:
1、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苏州绿叶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非法经营。
2、禁止通过网站、论坛、微博、微信、QQ、会议推介等形式宣传或传播苏州绿叶有“股权”、“原始股”、“资本运作”、“投资”、“分红”等字眼及其他虚假宣传的文章、视频、音频或言行的非法行为。
3、禁止经销商、直销员从事他业,不得假借苏州绿叶直销名义,从事其他公司或组织的资金盘运作等业务。
公司将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积极部署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6月份)
各经销商、直销员立即对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即刻对相关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信/QQ群、QQ空间等相关平台进行整改。
2、四部门合力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6月份)
即日起,苏州绿叶外事部、督察部、市场管理部、守则部将立即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检查,凡有上述所列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公司将立刻与其解除合同,取消开店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规范市场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
(5-6月份)
着重规范会议管理,监控会议内容。不得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哄骗相关人员参与。组织经销商、直销员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加强经销商自律。
4、加强市场宣导,强化整顿市场的行动成果
(7 月份)
对所发现的和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对市场上规范经营和优质服务的个人进行嘉奖,初定为“感动绿叶”十佳人物评选,以倡导和构建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
苏州绿叶日用品限公司
2018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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