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山东省蒜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涉及“传销”,针对这一事件,记者前往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蒜庄园食品有限公司总部进行暗访。据知情人介绍,蒜庄园现在涉及非法集资,虚假宣传,只要投资867元就可以获得高端健康专利产品一吃青,价值1780元,并且可以获得同等价值公司上市原始股份。
以上为蒜庄园营销模式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看到蒜庄园微博,在今年1月28日发布一条消息“重大新闻:可以秒杀所有模式的项目、实体上市公司、产品独一无二、营销模式霸道、团队系统强大!投资867元,努力3个月,每天收入2008元。”通过相关部门查询,山东省蒜庄园食品有限公司并没有上市。
纵观以上蒜庄园的奖金制度,蒜庄园鼓励发展下线,形成多层次的直销模式。已和传销定义一致。传销的特征就包括:缴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或认购一定数额商品);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形成层级关系) ;层层返利(自己的下线投入都有自己的提成),就可以认定为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显示,以上述三种形式非法牟取利益可判定为传销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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