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一起特大传销案,一跨省传销团伙虚构生物科技公司及产品,诱骗86人参加,骗款226万元。法院判定,以陈静为首的八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他人均获缓刑,各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沈阳市一位女业主花24.5万元买来一个特四级诚信渠道商头衔,并发展会员7275名,从而连升五级成为辽宁大区级渠道商。当地法院认定该业主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
这两起案件中,有多名被骗进传销窝点的人是在向亲朋借钱后,求助民间反传销组织“捞人”,最终才重获自由。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维强透露,民间反传销组织宣称上门反洗脑、实地解救人员等服务均有收费标准,求助者无论成败需承担一定费用。“由于缺少监管,大多民间反传销组织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高昂的收费及身份的不合法,带来质疑与风险。”
记者了解到,一些民间反传销组织收费标准混乱,有的解救一次的费用为两三千元,有的则开价近万元,但拿了钱救不出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编者语:
反传销、打击传销,本来是一项相对志愿的活动,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用作牟利工具,这样不仅破坏了反传打传的整体形象,也破坏了公众参与反传打传的热情,对于反传打传的事业、对于直销行业的发展等都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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