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宝华、肖元付、王大卫、陈金南等七人在羁押期间如实交待问题,积极退赃,取保候审。孙兴何、景学岩投案自首,积极退缴非法所得,已取保候审。
刑拘在逃人员陈怡、马会超、兰自鹏、杨桂良、雷俊、孟卫静、刘云妹、于庆林、董红麟。
山东盛大华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理以上级别涉案人员陈小炎、王宝强、杨阳、王学海、戴洪忠、关丽萍、刘德文等二百余人。
2016年7月16日,反传销网独家采访衡阳市珠晖公安分局网安大队负责人贺显辉。
针对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将对其余涉嫌犯罪没有到案的传销骨干成员进行抓捕,扩大战果,铲除根源,彻底捣毁该传销组织,对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欺骗广大人民群众的传销公司,绝不姑息养奸,冒头一个,打掉一个,还网络一片安宁,遏制不正之风。同时请广群众不要听信投机之说,踏踏实实做事,稳稳当当赚钱,不义之财虽快却难逃法律天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附:
关于敦促山东盛大华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涉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2016年5月衡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山东盛大华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该案涉案金额逾8亿多人民币,涉众人数5万余人,案情重大,已呈报省公安厅、公安部。为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国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给予犯罪在逃及该公司涉案人员一个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通告如下:
一、限令山东盛大华天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嫌传销案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涉案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组织投案自首。
二、在限令期限内,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参与该公司传销经理以上级别的组织领导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动员、规劝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在逃人员在家属、亲友规劝或者陪同下投案的,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本人随后到案,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依法均视为自首,按照上述政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本通告限令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司法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窝藏、包庇在逃人员。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帮助伪造、毁灭犯罪证据,提供隐匿场所、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特此通告。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图片,全部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QQ:50376947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