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从7月13日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的打击传销“猎首”专项工作发布会获悉,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起历时2个月,是浙江省公安机关在打击传销犯罪工作机制的一次创新,截止6月底,全省共出动警力2800余名,破获传销案件及因传销引发的非法拘禁案25起,捣毁传销窝点474个,刑事拘留传销骨干头目257名,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86名。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王海仁介绍说,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机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首次”上,首次在全省范围内深度应用大数据研判“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首次采用省厅集中研判、市局二次研判、县局精准打击三级联动作战模式,首次实现涉案线索破案率100%,骨干头目无一漏网,传销窝点精准清除,传销网络彻底瓦解。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传主力军的作用,持续高压严打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当前,浙江“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个别地方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分析说,主要原因是传销组织反侦察能力提升,传销活动更趋隐蔽、组织更趋严密,其犯罪手段呈现出“三个转变”:一是“洗脑”方式发生转变。二是聚集方式发生转变。三是资金交易方式发生转变。
据介绍,“洗脑”方式由原先单一的暴力“洗脑”升级为感情“洗脑”、理论“洗脑”;“洗脑”模式从过去的“大班教学”演变为“小班教学”,甚至“一对一”“面对面”,提升“洗脑”效率,缩短“洗脑”时间;“洗脑”课程设置更趋系统化、专业化,如专门设置了传销活动所谓“合法性”的解读及如何对抗执法部门等课程。
传销窝点由已往一地多点分布演化为跨区域设置、多点分布、迁移频繁,且传销人员定期交叉暂住。传销骨干头目也由本地管理转变为异地指挥,分级管理,定期巡查。
资金由银行柜面转账向网银等方式转化,有的使用现金交割。基于上述“三个转变”,使得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体系更加多变、传销层级更加模糊、传销人员更加分散,给公安机关发现、查处传销犯罪活动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针对传销线索发现难问题,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职能部门整合了全省相关情报信息,结合传销团伙研判模型,集中研判出涉及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5市,共10条具有规模性的传销团伙线索。各地也根据“猎首”专项工作的总体部署,通过排摸、研判,主动发现涉传线索10余条。
浙江省公安厅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作战模式,即省厅集中研判生成传销团伙线索;市局开展二次研判;县级公安机关在省厅、市局的基础上,按照“打大、打深、打精”的要求,开展缜密侦查,精准锁定骨干头目,固定收集证据,并组织破案收网。
4月25日省厅交办线索后,德清县公安机关仅用了23天就摧毁了盘踞在本地的一聚集式“拉人头”传销团伙,捣毁窝点19个,抓获57人,刑事拘留6人。最晚破案收网的也就用了两个月不到的时间。
各涉案地公安机关相关警种联动、合成作战,精准锁定传销头目骨干,为破案收网奠定基础。省厅集中研判的11条传销团伙线索,除1个团伙因参与人数未达追诉标准移送市监部门行政处罚外,其余10均破案收网。
此外,头目骨干无一漏网。行动中,共抓获头目骨干145名,均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捣毁传销窝点363个。除个别传销头目在异地实施抓捕外,绝大多数骨干头目均在本地巡查时被统一抓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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