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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员该不该卖多家产品?
2016-10-26 11:58:18   来源:康浩然

  在目前的中国直销行业,直销业务员被“规定”只能对某一家企业“效忠”,不允许兼职多家企业的业务员,比如玫琳凯直销员推销合同中,对直销员就有“在以甲方直销员身份推销“产品”时,只能销售甲方出售之‘产品’”的要求。据了解,大部分直销企业对直销员都要求签订“独家代理协议”,该协议中就有“只销售该公司产品”的条款限制。

  在很多行业人士看来,这种对直销员的限制无可厚非,有说法是认为这种限制,可以让直销员一心一意,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现在在很多培训课程中讲所谓的“忠诚”,就是这个意思。但是也有人认为,忠诚是建立在互信和互赖的基础上的,强制性的条款并不能维持所谓的“忠诚”。这种说法也反映了目前中国直销混乱的现象:行业跳槽成风,不管是直销员、团队领导人和公司的高管都很频繁,而且是到一家公司都有一番“誓言”,没过多久又到了另外的公司,又开始“发誓”了,看着可笑,实际是直销行业的弊垢。

  无论从法律、情理还是现实意义上,我们都可以看到,直销员被限制只能经营一家公司的产品,是不可取的。可以说,今天中国直销的混乱,很大程度是因为这种不切实际的限制造成的。

  那么,要不要完全取消对直销员的限制呢?

  在笔者看来,无所谓取不取消。现在很多对直销业务员的“限制”,无非是在奖金、佣金等金钱制度上,对直销员有所规范。从中国市场经济的宏观发展来看,直销员的平台化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

  行业专家秦永楠先生曾说过:“直销员同时消费和经营多家直销公司产品,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也是一个客观事实。据我观察,总是有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并不是只做一家公司。”

  而另一位行业专家倪跃峰先生说:“初期直销员对业务不熟,只经营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随着经营时间的延长,在本公司没有“独家代理”的条款限制下,直销员就可以经营其它企业的产品。但是对于一些经验不足的直销员来讲,他本身会分心,会难于驾驭不同公司的同种类产品。当不同公司的同种产品数量增加时的销售不容易实现。但是这样也有有利的一面,就是可以锻炼人去把握更多的产品。比如说保险,保险的销售员开始时只能做一家,多年之后可以做保险经纪人来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经验丰富的直销员应该可以驾驭多家公司的产品。”

  直销员的经验,决定了直销员能否同时销售多家公司的不同产品,这种趋势,在中国直销正常发展了近10年之后,开始真正浮出水面。行业专家也赞同,这样的行为是合理合情且合法的。那么,直销员这种代理销售平台化的趋势,将会如何发展?

  笔者认为,直销本身是21世纪的趋势,在21世纪中期,世界上将会有60%以上的日常消费品进入直销渠道,直销的门槛本来就是没有的,届时,直销的行为会深入到每一个家庭,深入到每个人的身边。在这样的情况下,直销员,将会成为货品销售的点,同时链接上游很多的产品,也会同时链接多个消费者。

  目前,绝大多数直销员链接的上游只有一根线,而下游链接的消费者也是有限制的,但是当无店铺经营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剥离的部分时,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直销网络的点,并组成一张直销的网,直销的点成为一个无店铺的输出和输入平台,将会成为大势所趋。

  笔者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是点着烟的。我们这些烟民,除了极个别的人,每个人都会抽各种不同的烟,甚至在身上会带着两种不同的烟,以应对不同的场合。从“消费”的本质来看,直销业务员作为消费者同时消费多家直企的产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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