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0.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网络零售额3.88万亿元,位居世界首位。据商务部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达到43.8万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前景广阔。
不过,虚假交易、假冒商品、恶意差评等失去信用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许昆林介绍说:“近年来,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网络失信问题也比较突出,特别是虚假交易、刷单炒信、恶意差评以及滥用、泄漏和倒卖个人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破坏了网络生态环境的正常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成为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和百姓关切的焦点问题。”
与线下交易活动相比,电子商务开放度更高,随机性更强,监督管理难度也更大。对此,中国政府将以即将到来的“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为切入点,通过主要电商平台签署反对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的协议,开展信用风险预警和评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方式,来推动电子商务信用建设。许昆林介绍说:“电子商务平台要积极推进帐号实名制认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逐步比对和约定交换,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联合惩戒子系统。建立共享并定期更新“炒信”黑名单,创新联合奖惩工作机制,逐步开展线上线下联合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当天,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等多家企业共同签署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李聚合透露说,平台企业可依据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者进行联合惩戒:“主要有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限制账户权限权利,降低搜索排序,限制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入驻电商平台,辞退并通报建议同业机构不予录用严重失信寄递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等,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帐号,限制网络广告推广等等。”
另据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当天透露,截止到10月中旬,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与37家部委、32个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该平台归集到的联合惩戒对象,也就是黑名单信息共约1500万条,其中涉及到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有1.9万家。周民提醒说:“以上相关企业将被列入“涉电子商务的受惩黑名单”,我们已经安排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供社会各界参考使用。希望广大的消费者和企业注意识别,在同列入黑名单企业开展经营业务时要十分慎重,切实完善相关的诚信措施,有效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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