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碰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尤其是直销行业,类似《所有的保健品都是骗人的》、《所有的直销企业都是传销》等文章实为“网络碰瓷”,他们故意曲解、放大一些合法企业的行为并且大肆传播,从而达成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今年1月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13部委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活动严厉打击了诸如权健等保健品集团。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就会发现,除了这两家以外,其他所有被查处的100个案例中再没有一家是直销企业。所以,将这个黑锅都让“直销模式”来背未免太过武断。
许多蠢蠢欲动的不良写手就抓住这个机会,吸引公众眼球,攫取不当收益。他们利用某些正当直销公司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大肆夸大宣传,吸引广大公众关注,给企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之后以此相要挟,迫使企业付出代价。这种所谓的“网络碰瓷”让不少兢兢业业的直销企业被无端推上风口浪尖。
比如布局大健康的创新型科技公司——佳莱科技。它不仅遵纪守法,遵守直销有关法律规定,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百日行动”调查,成立纠察小组,自查自纠。同时在科技创新方面和慈善事业均有较大建树。就是这样一家勤勤恳恳的公司却受到了“网络碰瓷”的黑手,不实报道给公司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这些合法企业的权益,也阻碍了“直销模式”在我国的发展。
直销模式从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如今已经经历了30个年头,获得许可总规模已经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有超过数以百万、千万的从业人员。直销模式本身的直接化销售、个性化服务和双赢化交易丰富了商品市场,也丰富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可以说,直销模式并不是所谓的“洪水猛兽”。
从经济法律上来说,这种“网络碰瓷”行为已经构成了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罪和敲诈勒索罪。那些无良写手,包括那些不良的“专业的维权人士”恶意捏造虚假事实、以偏概全,夸大其词给企业名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导致企业经营受损,严重者产品积压、破产倒闭,这构成了诽谤罪和损害商业信誉罪。如果以这些虚假信息相要挟,获取不当得利就是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之所以“网络碰瓷”者能够有机可乘,也是因为广大群众对于传销和直销的区别认知不够,只得如惊弓之鸟一般过度反应。
实际上,传销与直销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产品。直销模式是基于公司的具体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也都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相应的生产手续也都较为齐全,直销的目的是为了销售这些商品获得收益,而传销则不同。传销通常会以销售投机机会为导向,兜售所谓的“创业良机”和“致富良机”,实际上并没有具体的产品相支撑。而且,直销模式也并不需要所谓的入门费,而传销获取资格则需要缴纳入门费或者与之相等价的产品。
最后,每一件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也都有其与“恶”之间的边界。我们不能因某些“老鼠屎”就对整个“直销模式”群起而攻之,这对企业不公平,也对消费者不公平。“网络碰瓷”蒙蔽了群众的双眼,阻碍了“直销模式”在国内的发展,应当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作为广大消费者也要有自己甄别是非的能力,不可因噎废食、草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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