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销修法的权威声音再一次响起。
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会见美国安利公司董事会联合主席德・狄维士。此次会见中,甘霖指出,中国政府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多项措施规范直销行业。
这不是监管部门关于直销修法的声音第一次出现。今年2月1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就表示,将推动完善直销相关法规制度。
那么,这一次,呼吁了几年的直销修法,真的要实现了吗?
前世
《直销管理条例》的诞生
沧桑巨变,十几年间,中国直销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历经几度风雨和起落。
1990年美国雅芳公司落户广州,直销的根就此在中国种下。
三年后,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直销引入与发展研讨会”,成为了中国第一个有关直销的研讨会。也就是在《经济日报》用了整整半个版面刊登了有关研讨会的消息和直销理论后,直销才很快在中国传播开来。
1995年3月,国内贸易部发文,宣布正式成立“多层次传销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机构,着手起草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我国政府在一年后首次批准了可以开展多层次传销业务的41家传销企业。
但到了1997年,传销开始不受控制,给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到了1998年,几乎所有的省会、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公司在活动。
这直接导致政府对传销实行了一刀切政策。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下令“禁止一切形式的传销活动”,直销业务由此全面停滞。
直到2001年末,中国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上要求中国必须开放直销后,中国政府承诺:以商业方式存在提供的无固定地点批发或者零售服务,在入世3年后逐步取消限制。
2003年9月9日,被看作是中国大陆重新开放直销的标志的“厦门会议”召开。两年后,也就是2005年9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由国务院正式出台,并在当年开始实施,直销才真正意义上获得了重生。
今生
直销修法呼声不断
《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行业得到了一定的规范,直销业务也迅速拓展开来。
但是在十四年的发展里,现实背景与行业经营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行业处在普遍违法的乱象中,直销修法的声音开始零星地冒出来,后来逐渐引起了专家学者和企业领导人的共鸣。
”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研究市场营销创新与治理规则的孙选中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2005年起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直销和传销的定义已滞后于实际情况,因而导致对违法行为的界定不明,给实际监管带来了难题。
孙选中认为,市场机制是建立在特定经济行为的规律之上,监管规则也应该符合监管对象行为的经济规律。如果所谓的“市场”脱离了经济规律,这样的市场机制当然就不会起作用;同时,如果规则背离了经济规律,也会导致不规范的经济行为。
最典型的就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只能做单层次计酬,但在实践中,许多直销企业多层次发展会员并计酬。随后,司法解释将直销企业可进行的多层次限制为不超三层,但“下有对策”,直销员纷纷注册为身份较为独立的经销商——与直销本质倒行。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也表示,目前我国对传销的定义不够精确,尤其在电商等新型营销手段多样化的情况下,简单依据计酬层次判定传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今年,权健事件后,行业动荡,关于直销修法的声音再一次登上了“两会”舞台,30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的议案,以更好地调整规范直销模式发展中的各项问题。
“2017年的两会,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蒋秋霞委员还具体提出了要适当放开对直销产品范围的限制、放宽对直销服务网点设立的要求、取消目前对于直销区域的限制、建立直销企业牌照退出机制等建议。
“原来的管理条例中,对直销企业的经营的产品范围进行了规定,只有化妆品、保健品等六大类产品,这个就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除了法律规定不能涉及的领域,哪有限定一个企业只能卖某几种商品的?”蒋秋霞说,“此外,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满世界做生意已经成为消费者和企业的常态,条例中对直销企业的经营区域的限定、对经营网点设立上限定,显得有点与时代脱节,也无法真正落实。”
一位法律界人士滕传枢也在其论文中提到,《直销管理条例》存在对直销的概念界定不清楚不准确、疏于规定直销企业必须具备质优价廉的产品条件、尚缺消费者投诉制度的三大失误。
而关于直销修法,直销企业更是举双手赞成。
“早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福瑞达董事长凌沛学就曾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并建议开放多层次直销及取消区域审批。2017年全国两会,凌沛学再次建议修改条例、开放多层次直销,为直销企业创造更大的空间,同时还建议放开对委托加工的限制。
理想科技集团董事长焦家良也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提案出台《直销法》,并提出了适当放开直销产品范围、逐步放开多层次计酬、规范网络直销行为等多条建议。
可见,修改完善直销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成为了直销行业的共识。
未来
直销法规将完善
直销修法一直备受关注,也不断有相关人士提出各种建议,只是这次的权健事件再一次将其推上舆论热点。
2月1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回应记者关于直销企业的提问时表示,商务部已经暂停办理直销相关的审批、备案等事项,并提出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将推动完善直销相关法规制度。
3月26日,甘霖会见德・狄维士,再次强调中国政府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多项措施规范直销行业。
的确,从2018年末个别直销企业违规,引发舆论海啸后,监管部门只能围绕时日已久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进行监管,但由于一些市场发展需求冲突的监管缺陷,监管部门执法面临着很多阻碍。完善直销修法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深远的意义。
孙选中建议,修订直销行业的相关条例和规则时,要重新界定什么是直销。另外,他还特别强调,对严重违法并有确凿证据的直销企业,应该给予惩处或摘牌处理。这些问题都有必要在法规修订中给予特别考虑。
虽然监管层明确表态要完善直销相关法律法规,但具体何时落地,还不得而知。
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主任艾家凯表示:直销法是一门经济法,需要做民意调查,有市场调研的必要性。直销法出台是直销产业的大事,需要斟酌各方问题,严谨考量,要下大力气,抓实际,看现象。因此,确认直销修法还只是第一步。
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要求下,推动完善直销相关法规制度已势在必行。虽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直销修法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好在我们终于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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