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党委书记柯建华提交《关于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类案件综合治理的建议》,建议对以欺诈方式销售、金额巨大的保健食品违法会销行为以诈骗罪认定。
柯建华所在的社区常住人口1.3万,其中60岁以上老人2700多人,其中不少有买保健品的习惯。“老人热衷保健品的消费心理被一些不良商家利用,通过对假专家、产品功效等的虚假宣传,将低价保健品卖到上千甚至上万元。”3月11日,柯建华告诉记者,目前治理保健品违法会销存在法律法规滞后,违法成本低,后续监管难度大;违法行为隐蔽化,取证难度大;欺诈手法层出不穷,监管手段有限等问题,“尤其是惩处力度,对保健品欺诈案的定性和处罚大部分还限于行政处罚,与不法商家年销售额数千万元甚至上亿相比,力度太弱。”
她建议,对以欺诈方式销售、金额巨大的保健品违法会销行为以诈骗罪认定。“不少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保健品的案件中,商家采用欺诈、恐吓方式,将价值低的保健品高价销售,骗取财物,已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不少保健品动辄单价几千上万,满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金额的要求。”
针对保健品批准文号注销仍被使用、商家擅自扩大产品适宜人群范围等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处罚的情况,柯建华建议尽快构建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其他法律法规为框架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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