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保健”市场乱象,13部门联合“百日行动”已经于8日展开。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9日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公告》:“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自觉纠正存在的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加强社会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同日,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另一个文件《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方案》”),同样将治理的重点聚焦到“一老一小”。一“小”,指的是婴幼儿配方奶粉;一“老”,就是针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重拳治乱,箭已射出。
让百姓买得用得吃得“更加放心”
《方案》提出,要集中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电商平台专项治理和认证领域专项治理,逐步整合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物价、知识产权等投诉举报渠道,坚持打建结合,建立健全治理假冒伪劣制度机制。
这次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21年之前,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老百姓买得更加放心,用得更加放心,吃得更加放心。
农村市场专项治理是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点。《方案》称,要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区域的监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要追踪溯源。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入手,全面治理农村“山寨食品”。
对农村市场的重视,也是遵循了问题导向。2018年央视3.15晚会对城乡结合部“山寨产品”的曝光,让农村市场存在的假劣问题从暗角走向聚光灯下。1月8日13部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在部署工作时也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发挥优势,对发生或藏匿在农村地区的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欺骗诱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主动地收集、提供线索,积极的配合开展排查,对违法的要坚决地打击,坚决打压保健市场虚假宣传空间。”
从制售两个方面严管保健食品
《方案》提出,特殊食品监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即加大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抽检力度。
在保健食品治理方面,要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广告等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以及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
也就是说,治理是两个重点,一是虚假宣传,一是假劣生产。
相应的内容,在13部门联合治理“保健”市场乱象实施方案中,也有具体描述:“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 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 质等违法行为。”
《方案》也重点强调了对虚假违法广告要严厉查处:“加大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同时,“制定出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标准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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