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的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悄然在网上流传。
“三定”方案悄然在网上流传
尽管官方还未正式发布这两份文件,但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等多位业界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份方案颇为可信。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亮相。
按照3月底国务院机构改革推进会提出的“时间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中央机构“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将在6月20日前报批印发。但大限早已过去,“三定”方案却迟迟不见动静。
“机构到底如何设置,各自履行怎样的职责,三个部委的资源如何整合,这都是系统内工作人员关心的大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感叹,“靴子终于落地了,好事。”
事实上,中办和国办于7月29日正式批准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的“三定”方案,比计划延迟了整整40天。
直销监管由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
三月份,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提到: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此次网传的“三定”方案中对这些职责进行了细化。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下的内设机构中,涉及直销监管工作的如下:
反垄断局。拟订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反垄断执法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定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由此我们不难知道,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职能一分为二;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也是一分为二。二者的反垄断职能加上原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能,合并组建了新的“反垄断局”。
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与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反不正当竞争”职责合并,组建了“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由该局负责,同时加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特殊食品“升级”为安全监督管理司
从整体上来看,长期关注机构改革的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表示,此次的监管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简政放权,所以专门成了行政许可司;加强监管,总局层面拥有稽查执法权;优化对企业和消费者的服务。”
具体到特殊食品的监管,也体现着这些。
直销行业大多数从事保健品的生产、售卖,对保健品行业的变化更为敏感、关心。此次流传的“三定”方案中,特殊食品由原先的注册司“升级”为安全监督管理司,职责中增加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特殊食品风险进行研判等。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大宏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这意味着,“保健食品的工作重心从注册转向了产品上市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此前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明确了食品监管与药品监管的分离,但并没有明确特殊食品将划入市场局还是药监局。此番机构设置也意味着,特殊食品彻底与药监部门划清了界限。
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后,外界曾有担忧,撤销食药监局、将食品划入大市场监管,是否会削弱高风险食品、健康产品的监管。看上去,担忧似乎基本得到了解决,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没有出现明显弱化。
市场总局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提出:“围绕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和特殊食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创新药、临床急需用药和进口药品上市。”
“食品领域准入改革不断深化。……在审注册保健食品申请数由2016年的1万余件降至目前的8000余件。”
可见保健食品作为特殊食品的一个重要子类,也在“深化改革”的序列中,结果还像薛定谔的猫,我们一起等待打开盒子的那一天。
“三定”方案中涉及保健食品的司局
一、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二、企业监督检查:执法稽查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司、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三、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广告监督管理司
不过,由于特殊食品监督执法须具备专业性,保健食品监管是暂由省级药品监管机构负责,还是直接一步到位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目前尚无法确定。
综上所述,机改方案的亮相,对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和制度暂不会有重大影响,但机构的合并整合是否进一步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管理产生影响,我们还需等下一步的“三定”方案出台后再作分析。
原本,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市级的“三定”方案应该在2018年年底之前敲定。但多位专家指出,考虑到中央机关编制出台已经推迟了一段时间,省市级调整也会适当推迟,所有层级的改革预计将于明年年初调整到位。
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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