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药妆”风潮正在从欧美、日、韩等国刮入我国国内市场,不仅成为女性出国旅行购物或海淘时的首选,更是国内化妆品行业发展的新兴领域之一。
数据显示,我国药妆市场增速喜人,仅2003年至2007年,药妆应用量年均增幅达38%,进入2010年以来,增幅稳定在30%左右,市场潜力巨大。然而,“药妆”到底是药品还是化妆品?在目前尚未对药妆有明确批准文号、明确定义的情况下,药妆应具备哪些特质?
“特殊”在于具有药物活性
1984年,美国著名皮肤病专家艾伯特·克里格曼(Albert Kligman)率先提出“药妆”的概念,由化妆品(Cosmetics)和药品(Pharmaceuticals)组合成为Cosmeceutial,意指“具有药物性质的化妆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官网上,2017年10月曾发布《什么是药妆品?》一则科普,其中明确指出,“药妆品的属性是化妆品,而不是药品,主要用途是美容护肤和促进皮肤健康,解决轻微肌肤问题。”
可以说,作为“特殊”的化妆品,药妆应具有药物活性,可在正常或近似正常的肌肤上使用,产品应该具有改善轻微皮肤异常的效果。市皮肤病医院皮肤与化妆品研究室邹颖医生说,药妆是功能性化妆品,属于化妆品范畴。相比一般化妆品,药妆具备特定功能,如保湿、祛皱、抗氧化等;皮肤病用药,则是基于疾病的基础上医生开具处方,通过药物治疗实现痊愈。两者并不是一个概念。有专家指出,由于药妆针对的是轻度皮肤异常,风险较低。“从功能上来说,药妆应基本具备功能活化、辅助医疗、修护保养、术后护理等功能,如可抗皮脂、抑制痤疮、杀菌消炎、抗细菌等。”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会分会主委、瑞金医院皮肤科教授郑捷介绍,药妆适合肤质耐受性差的患者使用,也可作为部分医美手术、换肤后使用的修护保养品等。
不要擅自用药妆代替药物
据商业调查显示,欧美国家护肤品行业中,60%的市场由药妆占领;在日本、韩国及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女性年度药妆产品占其全年化妆品消费的半数以上。虽然近年来,我国药妆品牌销售增长率不断增长,但市场占比依旧不到10%。在法国,许多青少年人生中的第一瓶护肤品都是来自医院皮肤科的药妆。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皮肤科主任徐金华说,药妆的安全性与功效性肯定更胜一筹。以不久前曝光的“问题面膜”为例,一些厂家为追求短时效应,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违规使用限用物质。他说:“类似情况在医院配方中不会出现,安全规范是医院研发配方的基准线。”源自医院的药妆,具有独特的临床有效性优势。市皮肤病医院药剂科主任朱全刚说,相形之下,企业更讲究市场效应;医疗机构则不同,可以根据消费者个体化生理状况,有的放矢。
国内医院医护人员将发生疾病时使用的产品称为医学护肤品,也就是百姓平时认为的“药妆”。一部分消费者将其作为日常护肤品使用,但也有消费者将其当作药物使用。“因为肌肤比较敏感,所以我一直选择药妆,感觉更安全,不会刺激。”有消费者表示,药妆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安全可靠。不过随着市场扩大,有些不合格的产品也开始打着药妆旗号。“不同皮肤类型、不同季节对产品的需求各不相同。”郑捷提醒,对于肌肤出现问题的人群,应寻求专业皮肤科医生指导,在合理用药治疗的同时辅助使用一些药妆产品,不要擅自用药妆代替药物。
细分药妆类别设定门槛
郑捷说,目前国内的药妆均为“妆字号”产品,并无“药妆”的专门批准文号,“这一情况在国外也类似,只是部分国家对药妆的分管部门有所区别。”至今,我国药妆归于化妆品一类,尚无细分归类,也缺乏规范标准。朱全刚认为,发展国内药妆行业,首先还要厘清概念。据介绍,日本《药事法》规定,药用化妆品属“医药部外品”,外包装需明确标有字样,药妆可具备祛斑、杀菌、美白、生发、除臭、防汗、防晒等特殊作用。朱全刚说,“缺乏药妆概念,难以界定市场现状,导致产品真伪难辨,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利益,更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尽管已有部分医院皮肤科用配方与企业合作,实现产品开发,但当下仍有“产学研”瓶颈需要突破。据了解,以厂家研发、贴着“华山医院监制”字样的“四月天”品牌系列护肤品,其实与医院研发关系并不大。徐金华直言:医疗机构更侧重学科发展,对市场推广、开发相对经验不足,部分企业看中医疗机构相关配方,通过怎样的形式实现产学研衔接、进一步扩大成果转化应用范围,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他认为,我国药妆发展可以另辟蹊径,从中药角度开发药妆,是个不错选择。现阶段,包括相宜本草、云南白药等厂家都已着手开发具有中药概念的药妆,中医作为中华瑰宝潜力无限、大有可为。挖掘中医药妆,既能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也可找寻中医药在护肤领域的科学原理,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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