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据了解,该法案明确了中医药的地位作用以及发展中医药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等内容。它的落地,将为中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也将给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带来前所未有的契机。而《中医药法》的正式出台和实施带来的影响不仅仅在于医学领域,还会深刻影响到社会心理等方面。
目前,时间已经进入到2018年的5月份,《中医药法》也即将实施一年。对于该法律的实施情况,有专家呼吁要尽快出台《中医药法实施条例》。笔者了解到,其实在《中医药法》正式实施后一个月,就有专家提出要尽快出台配套细则。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院长王耀献就表示:“虽然《中医药法》在这方面给了医院更多自主性,但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希望相关各部门通力配合,尽快出台配套细则。”
河南省开封市中医院院长庞国明也认为,中医药行业链条长,涉及多个部门,比如农业、商务、监管等,很多工作都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参与、协调、联动。庞国明建议,要尽快对中医药相关法规进行梳理,进行必要的立、改、废、释,保证其符合中医药法确定的立法原则,从而与中医药法相互协调和衔接。
另外,也有专家表示,《中医药》虽然明确规定了要加强中药材种植、采集、贮存、初加工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但在中药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实际落实也存在操作的细则。
不仅如此,中药产业链的监管漏洞也在考验着药监局的监管能力。相关人士表示,按照新组建的药监局的定位,在中药产业链监管方面,药监局很有可能力不从心,这也会对《中医药法》的顺利实施带来一定的影响。
由此可见,《中医药法》若想更加细致地推进下去,《中医药法》的配套细则、相关的实施条例必不可少。对此,专家学者建议要尽快颁布《中医药法实施条例》,细化法规中的具体条款,还要明确相关部门在推进《中医药法》实施过程中的权利以及责任,明确贯彻法规目标和任务,从而让《中医药法》真正落到实处。
除了呼吁《中医药实施条例》的出台,也有专家学者给出了以下几点建议。第一,从源头上确保中药产业良性发展,建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牵头农业、林业、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做好中药产业链的监管和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
第二,有关部门要构建符合中医整体观念及中药复方特点的研究策略和技术方法,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疾病临床诊疗指南体系,从而应对新医保监管体系下中医药事业可能面临的冲击,以此切实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提高中药的临床价值。第三,建议尽早启动《药师法》的立法程序,让药师成为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最后一道看门人。
随着中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正明显扩大。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中医药产业年规模已经达到了4100亿元以上,占国内医药市场的3成,中医药出口也已经达到23.32亿美元,全国中药生产企业也已近1500家。在庞大的市场规模和不断上涨的需求背景下,中医药行业更应该得到健康、科学的发展。
虽然《中医药法》已经出台和实施,但许多内容尚无法落实到位,而要想真正地将这项法律深入推进和实施下去,还需要配套细则和实施条例的辅助。目前,业内很多专家学者都在呼吁,广大中药企业也处于观望和期待之中,也希望相关条例能够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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