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视界网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简称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于昨日正式实施,保健食品名称中类似于“万金油”般的表述将被禁止。
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简称省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办法》明确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办法》还禁止企业试图从产品名称上“打擦边球”,明确要求: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办法》还要求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溯源性负责。注册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规定注册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撤销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被许可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本文所有图片,全部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如侵犯您的权利,请联系QQ:50376947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