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最吸睛的莫过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 下称“机改方案” ) 亮相。我们重点说说保健食品的未来走向,相关机改方案要件请参阅文末附件。
基于已公布的机改方案推定,保健食品未来管理「大概率」将发生如下变化——
准入
从源头出发,先看保健食品准入的管理。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及保健食品的注册技术审查和审评工作,目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CFDA)下辖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而机改方案将CFDA编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国家市场总局”),因此,保健食品的审评审批机构应该暂不作调整。
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原由各省级食药监部门负责。而机改方案提到,“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 单从文案分析,各省应单独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范畴,其备案职责有可能划入各省级市场监管局负责。
标准
原料标准的制修订,是影响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至关重要的一环。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由卫计委承担。
而机改方案将国家卫生及计划生物委员会(下称“卫计委”)职能编入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卫健委”),但对于国标的相关工作并未提及,暂时应当也不会调整。
市场
一直由CFDA承担的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备受保健品企业关注。毋庸置疑,这些工作将并入国家市场总局。
机改方案明确,“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对于基层部门,工商、质监、药监将合并为市场监管局将成为主流,甚至唯一方案。
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工作一直由CFDA指导,各省级食药监部门负责审查,在监管层面,各地食药监及工商部门均有监管职责,而查处由各地工商部门执行。
按机改方案调整后,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及监管工作应将统一由国家市场总局主管,省级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对本区域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进口
保健食品进口环节,按规定需提供质检总局签发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机改方案明确,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将全部由质检总局划入海关总署,今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将由海关总署签发。不过,商检和海关是否会做相应的融合和调整,暂未可知。
综上所述,机改方案的亮相,对保健食品监管政策和制度暂不会有重大影响,但机构的合并整合是否进一步对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管理产生影响,我们还需等下一步的“三定”方案出台后再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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